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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發布時間:2023-02-13作者:來源: 點擊:
為了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廣安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依法主動公開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級行政機關的部署,結合實際不斷增加主動公開內容。
(一)公開內容
主動公開《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政府信息,結合本機關職能職責主要包括:
1.領導分工、工作機構設置、機構職能;
2.行政規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文件;
3.財政預決算信息;
4.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渠道
1.廣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廣安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2.廣安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門戶網站;
3.其他:廣播、電視、報刊等。
(三)公開期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前,請通過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政策、法定主動公開等欄目,查看所申請的政府信息是否已經主動公開,或使用網站搜索功能檢索。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受理點及聯系方式
機構名稱:廣安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辦公室
辦公地址: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公園街1號
辦公時間:08:30—12:00,14:30—18: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826-2332422
傳真號碼:0826-2332422
電子郵箱:418552140@qq.com
郵政編碼:638000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在受理點領取《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也可在本欄目下方下載,向本機關提出申請。
目前,本機關受理申請人通過當面提交、郵寄信函、電子郵件、書面傳真方式提出的申請。采用信函提交方式的,應在信封正面左下角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三)《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表要逐項填寫,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
3.盡量詳細、明確的描述申請獲取信息,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性描述;
4.每份申請表限填一項申請內容。
(四)辦理
本機關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和答復。
1.對符合申請要求的,本機關根據《條例》第三十六條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辦理期限: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除能夠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需補正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
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有權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3.除《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外,本機關根據保存政府信息的實際情況向申請人提供相關政府信息,不承擔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義務。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5.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將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及本機關保存政府信息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體形式;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將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
(五)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本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川財稅〔2021〕2號)的規定執行。
三、監督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查證屬實的,應當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報批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投訴舉報
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通訊地址:廣安市廣安區思源大道2號,郵編:638000。
(二)行政復議
廣安市司法局,通訊地址:廣安市廣安區思源大道53號,郵編:638000。
(三)行政訴訟
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通訊地址:四川省廣安市前鋒區雙獅路中段6號,郵編:638019。
附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doc
廣安市供銷合作社
2017年3月5日